房产加名字规定有哪些

更新时间:2024-04-27 13:26:02

  房产加名字规定:

  1、只能通过赠与或交易的形式。

  2、如以赠与的手续来添加子女姓名,假定子女的受益额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/3,其中所需公证费用契税都相应按照评估价值1/3计算,按照目前规定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将不动产赠与自家儿孙,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,但《赠与协议》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。

  3、赠予还涉及到以后房产出售时要上交房产评估值20%的个税,银行贷款由监护人进行偿还。

  4、如果用“交易”方式来处理,就不需要进行公证,可省去公证费用,但要增加一笔交易费用,采取交易形式需要先还清贷款,但是最大的好处是自己申报交易价格,也不用支付房产评估费。

  不管房主是需要办理加名字还是减名字,都需要注意,由于地区不同其流程的收费也是不一样的,如果大家有这方面需求的话,应该先咨询清楚当地的房管局,然后房管局大厅自助机叫号等待办理。一般来说,办理加减名字手续所需要的工本费是80元,贴花费5元,制图费25元,也许款项有出入,以各城市相关部门收费现场为准。